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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台防爆电动双梁起重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2        浏览次数:151        返回列表

布日期 2015-10-22 有效期至 2015-10-28
所属行业 起重机专栏 » 起重机 所属地区 江苏

详细内容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150万吨连续重整 所需防爆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51112-2701-1561-B1

2.项目内容:150万吨连续重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电动双梁起重机\32tH=19mS=16.5m防爆 2.0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8月30日00:00时,南京金陵石化物装中心仓储部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2 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控股关系的子母公司,只允许母公司参加投标。 3、 投标人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3 质量控制措施及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查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4 有效资质证书:1、 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不小于QB型75吨、dIIBT4型防爆桥式起重机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5 企业运行状况良好: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投标人没有因出现违约行为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且在停用期内(查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6 连续三年利润率:连续三年利润率不低于0(查验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7 上年度企业销售状况:2014年度企业销售额必须大于50000万元(提供第3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由法人代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6.8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近5年内至少在相同参数下(跨度、提升高度、起重量)具有2台防爆电动双梁起重机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表,明确参数、用户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9 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约及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10 技术偏离:技术文件中所有带“*”条款逐一澄清说明,提出偏离者。

6.11 商务偏离:对商务偏离者。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 不接受 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10月21日22时至2015年10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11月13日09:30时前与于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程文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6.投标人一般要求:

1、投标文件附U盘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盖章版PDF格式,商务标的PDF版中不含报价信息,放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一同密封。除不含报价信息之外,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或报价信息泄露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是否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4、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

5、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

6、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7、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控股关系的子母公司,只允许母公司参加投标。

3、 投标人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质量控制措施及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查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有效资质证书:

1、 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不小于QB型75吨、dIIBT4型防爆桥式起重机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企业运行状况良好: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投标人没有因出现违约行为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且在停用期内(查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连续三年利润率:连续三年利润率不低于0(查验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上年度企业销售状况:2014年度企业销售额必须大于50000万元(提供第3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由法人代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近5年内至少在相同参数下(跨度、提升高度、起重量)具有2台防爆电动双梁起重机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表,明确参数、用户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约及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技术偏离:技术文件中所有带“*”条款逐一澄清说明,提出偏离者否决。

17、商务偏离:对商务偏离者否决。

1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于吉

电话:025-86486132

电子邮箱:wzyuji@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程文军

电话:58980388

电子邮箱:chengwj.jlsh@sino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