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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评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1-06-25        浏览次数:384        返回列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卫华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800家企事业单位为“全国第四批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此项工作是国家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而开展的,以此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此次河南省共有30家企事业单位获此殊荣,我集团排名河南省第二位。 此称号是继我集团被评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后的重大突破,是国家有关单位对我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肯定。获此殊荣将对提高卫华集团的无形资产和影响力起到积极作用,对卫华集团做大到做强起到推动作用。
    第四批试点单位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组织申报工作,由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推荐,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评议确定。试点工作于2010年1月全面启动,为期两年。第四批800家试点单位包括企业721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79家。范围覆盖全国47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涉及电子、信息、机械、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从国有大中型企业到中小民营企业均有参与,形成了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