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81026_573077759594575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公铁两用吊车采购(宁物招〔2018〕179号)评审结束,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包件 |
单位名称 |
第1包:公铁两用吊车1台 |
柳州市煌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第2包:宝骏510-手动豪华型汽车2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南宁公司 |
第3包:新风骏6手动领航型皮卡车 2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南宁公司 |
第4包:金旅客车XML6700J15 1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南宁公司 |
第5包:金龙客车XMQ6600AEG4 1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南宁公司 |
1.公示期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9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提供异议函件(异议须实名制,异议函件内容详见附件)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
邮编:530001
项目答疑:0771-2720502(苏工)
异议电话:0771-2724488(周工)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