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柴油机单轨吊、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柴油机单轨吊、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采购
招标编号:ZPZB-191016-Z10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9年9月23日
三、招标设备明细: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A |
A-1 |
柴油机单轨吊 |
DLZ110F-7 |
套 |
1 |
B |
B-1 |
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 |
KYX-8×4 |
台 |
1 |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19年10月30日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营业执照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
身份证号码 |
A |
不满足公开开标条件,未公开开标。 |
|||||
B |
不满足公开开标条件,未公开开标。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3日: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8:00-11:00,下午2:00-5:0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中段21号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志杰 0375-27298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南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联 系 人:王部长 尚先生
电 话: 0375- 3567525 (业务二部)
电子邮箱:zpzbe b@163.com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