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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注意事项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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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葫芦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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