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08〕33901号-关于GW2008-339垃圾自卸车、汽车起重机及转运车项目的补充通知
代理机构信息: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GW2008-339垃圾自卸车、汽车起重机及转运车招标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将合同包一的货物名称更改为“垃圾转运车”,最高限价更改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2、将合同包三的货物名称更改为“密闭式自卸车”,最高限价更改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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