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
招标单位: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0年09月12日00时至2020年09月15日00时止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含林岳TOD综合开发项目、湖涌TOD综合开发项目及同步实施工程)规划测量及建筑工程联合测绘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从2020年09月12日00时至2020年09月15日00时。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 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 |
143854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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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孝兵/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3683号 |
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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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248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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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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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000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99976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邮政编码: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255640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 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