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3.塔机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期的寿命,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a. 钢丝绳6×19―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5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
b. 钢丝绳6×37―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9根。
c. 钢丝绳紧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没超过5根,也应报废。
d. 钢丝绳虽然没有断丝,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甚至更多时,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
e. 钢丝绳失去正常的形状,产生畸形,如波浪、笼状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变大、扭结、绳径局部变小、部分被压扁、弯折。
f.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作用,外部出现了可识别的颜色时。
注:当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时,钢丝绳断丝报废数量减半。本说明书未提及情况按GB5972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