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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塔吊安全报警及记录显示装置主要特征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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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记录装置以红色数字形式向塔机操作人员准确提供当前塔机的工作状态:起重量、工作幅度、力矩。

◆显示记录装置显示精度误差不大于实际值的3%,记录至少应存储最近1.6*104个工作循环及对应的时间点。断电时自动保存当前所有数据,得电时立刻恢复。

◆显示记录装置应设有报警功能,在塔机达到额定起重力矩和/或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装置应能向司机发出断续的声光报警。在塔机达到额定起重力矩和/或额定起重量的100%以上时,装置应能发出连线清晰的声光报警,且只有在降低到额定工作能力100%以内时报警才能停止。

◆幅度限位器: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当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在小车向外运行,且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大于40m/min的速度运行。

◆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数据见力矩曲线图。

◆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额定起重量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起升钢丝绳设有二倍率及四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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