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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报警仪设计依据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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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速报警仪设计依据

    (1)建设部《塔机设计规范标准JB9462—88》技术要求4.1.2.1条“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20m/s。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风速不大于13m/s。”和4.5.6条“对臂架根部全交点超过50m的起重机应在顶部装设风速仪。”

    (2)旅游局对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有关异常气候情况的运营规定“最大瞬时风速超过15m/s时,必须停止运营”的规定设计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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