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受业主委托,于2020-10-14在网上发布: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附件: 污水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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