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前应仔细查看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无缺、牢靠。假如操控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迫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禁止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迫停车信号,都应当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承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接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禁绝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迫开关代替一般开关。
五、应在规则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迹两侧除检修外禁绝行走。小车轨迹上禁止行走。禁绝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逗留。运转中,地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正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跳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一起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转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坚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堵截电源,挂上“制止和闸”的警示牌。地上要设围栏,并挂“制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承认吊挂平稳,制动杰出,然后升高,缓慢运转。禁绝一起操作三只操控手柄。
十一、桥吊运转时,禁止有人上下。也禁绝在运转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转中发生忽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禁绝脱离驾驶室。
十三、运转时因为忽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迫措施,向无人处下降。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堵截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履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留意轨迹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阻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仔细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分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矩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