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80625_-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孝感市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
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现对孝感市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186B04440300)的澄清如下:
1.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条件第六点“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台双梁电动起重机(重量25吨或以上)产品供货业绩,同时具有2台或以上(重量10吨或以上)垃圾吊供货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业绩可以是制造商的业绩,也可以是制造商的集团公司、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台双梁电动起重机(重量16吨或以上)产品供货业绩,同时具有2台或以上(重量10吨或以上)垃圾吊供货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业绩可以是制造商的业绩,也可以是制造商的集团公司、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
2、原发售文件时间延期至:2018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7月8日期间。
3、原递交时间延期至:2018年7月9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
4、原递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7月9日14:30时(北京时间)。
5、原递交地点修改为: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07开标室。
6、原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7月9日14:30时(北京时间)。
7、原开标地点修改为: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307开标室。
8、如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2018年7月8日前提交,如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注: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与本修改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