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车辆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悬臂吊大梁改造
三、采购预算:50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委托无锡泰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对悬臂吊大梁进行改造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二号线北翟路两台悬臂吊,十三号线北翟路两台悬臂吊, 七号线陈太路两台悬臂经过多年使用,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大车行走工字钢高低不平。悬臂吊动臂伸出去起吊重物时,另一侧端梁的被动轮子会被翘起,被动轮子踏面(φ150)脱离工字钢,被动车轮的轮缘也就高出工字钢的轮子工作面,然后悬臂吊大车一运行,动臂缩回来时,一侧端梁的被动轮子会降落下来。一旦遇到工字钢不平处时,被动车轮的轮缘就有可能会降落在工字钢上,这样会使起重机卡死无法运行,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故急需对悬臂吊进行改造。 无锡泰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地铁公司的合格供货方,也是此悬臂吊的制造商,同时拥有该悬臂吊的设计专利以及专有技术。该公司有专业的维修服务人员,技术力量较强,多次为我司维修悬臂吊,质量较为可靠,服务较好,故拟委托其对悬臂吊进行改造。
七、拟定供应商:无锡泰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urchase@shmetro.com。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维保公司车辆分公司 地点:上海市老沪闵路1号 联系人:沙文静 受理电话:021-63189188*617249 监察室电话:021-63189188*617313 联系人:刘旭俊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urchase@shmetro.com。
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63189188*605720
监察室受理电话:6469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