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07-14在网上发布: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电
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询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
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询价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LQEGS-EFGS-SB-008-1 )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电话:13623439583 ) 项目监督人: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 2020 年 7 月 14 日 8 时至 2020 年 7 月17日 8 时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询价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盛华重型起重机有限公司) 1、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1400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盛华重型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9500元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盛华重型起重机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响应,且响应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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